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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管理考核办法

2021-06-03 11:01:39   审核人:

规范资产管理,加强资产管理意识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实现资产整和及资源共享,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,特制定办法。

第一条  考核范围

学校各部门、所属公司东亚技职校登记在账的资产。

第二条  考核

(一)A包括五系一部(机电工程系、建筑工程系、信息工程系、管理工程系、健康与护理系、基础部),具体如下

1.部门考核内容

日常管理规范》占30%(附件一)和《完好率与利用率》占70%组成(附件二)组成,得分即为部门得分

2.资产员考核内容:

日常管理规范中不包括“招标采购项”30%(附件一)和《完好率与利用率》中不包括“利用率项”70%(附件二)组成,得分即为资产员得分

(二)B类包括除去五系一部的其他部门,具体如下:

1.部门考核内容

日常管理规范(附件一),得分即为部门得分。

2.资产员考核内容:

日常管理规范中不包括“招标采购项”(附件一),得分即为资产员得分。

(三)每季度公示考核成绩,最终取累计扣分后的得分。

第三条  考核级别

序号

得分

评级

奖励及处罚

1

≥90

优秀

(1) A类、B类分别奖励得分前三名,同分情况下按管理资产量等因素区分;

(2) 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。

2

75≤得分<90

良好

--

3

60≤得分<75

合格

--

4

<60

不合格

全校通报

第四条 考核内容及相关附件

附件一: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管理考核细则(日常管理规范)

附件二: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管理考核细则(完好率与利用率)

附件三: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维修维护记录本》。

第五条  其他

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,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,同时2020年7月28日印发的齐工程资[2020]19号作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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