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我校资产管理,加强资产管理意识,提高资产使用效益,确保资产安全完整,实现资产整和及资源共享,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 考核范围
学校各部门、所属公司及东亚技职校登记在账的资产。
第二条 考核规则
(一)A类包括五系一部(机电工程系、建筑工程系、信息工程系、管理工程系、健康与护理系、基础部),具体如下:
1.部门考核内容:
由《日常管理规范》占30%(附件一)和《完好率与利用率》占70%组成(附件二)组成,得分即为部门得分;
2.资产员考核内容:
由《日常管理规范》中不包括“招标采购项”占30%(附件一)和《完好率与利用率》中不包括“利用率项”占70%(附件二)组成,得分即为资产员得分;
(二)B类包括除去五系一部的其他部门,具体如下:
1.部门考核内容:
《日常管理规范》(附件一),得分即为部门得分。
2.资产员考核内容:
《日常管理规范》中不包括“招标采购项”(附件一),得分即为资产员得分。
(三)每季度公示考核成绩,最终取累计扣分后的得分。
第三条 考核级别
序号 |
得分 |
评级 |
奖励及处罚 |
1 |
≥90 |
优秀 |
(1) A类、B类分别奖励得分前三名,同分情况下按管理资产量等因素区分; (2) 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。 |
2 |
75≤得分<90 |
良好 |
-- |
3 |
60≤得分<75 |
合格 |
-- |
4 |
<60 |
不合格 |
全校通报 |
第四条 考核内容及相关附件
附件一: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管理考核细则(日常管理规范)》;
附件二: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管理考核细则(完好率与利用率)》;
附件三:《齐齐哈尔工程学院资产维修维护记录本》。
第五条 其他
本办法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,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,同时2020年7月28日印发的齐工程资[2020]19号作废。